第70节(2 / 2)
爱上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?
两分钟。
我承认,我在那神经紧张地两分钟里就已经爱上他,这要命的一见钟情!
……….
☆、番外你不知道我爱死了你!(解君毅x骆宾第二章)
“你们在干什么?这是怎么回事?”
他质问的表情都那么高贵,就像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王子在喝问仆人,他显然是发现四周雪地上横七竖八的黑衣男子,退后半步,双眼警觉地望着我们。
尽管他长的很让我舍不得挪开视线,但我还是发现了他藏于大衣袋里的手正企图拔手机,我收回目光,对着被我顶住心脏的男人说:“庞啸,如果你不想蹲大英帝国的监狱,那就快点清理掉这里,别跟我说你没这能力,给你十五分钟,尽快走人!”
“你就不怕我反击你么?”
我松开枪,消然放入大衣内,对着这个浓眉大眼的英武男人笑道:“我相信你不会,别再找我,否则不是你死,就是我亡!”
我头也不回地向站在雪地里的男子奔去,他见我跑过来,脸上有些许惊诧,我拽着他的手就跑,“你干什么?”
随着问话,身边响起三声清脆地qiang声,同时溅起几团雪,是庞啸,但我知道他不会杀我,所以我没有回头,一直紧紧拉着这个男子一路跑进米色校楼里。
“你放开我,你们是什么人,台湾人,还是香港人?”
一进走廊里他就挣脱我的手,我甩甩手,回头望着远处,悉悉碎碎地雪花中,我隐约可见几个人扛抬着重物搬上车,站在车前的那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正对我的方向,我耸耸肩,转过脸对他笑道:“嗨,美人,你叫什么?”
他正拍着被雪花沾满的大衣,听我这么一问,仰头看着我,蓝色的眼睛闪过轻蔑的亮光,唇角漂亮的一弯,吐出一句:“你不配知道!”
我这下子可更感兴趣了,走过去一只手搭在他肩,说:“哥们,什么意思啊,想认识下都不行?”
他厌恶地闪开我的手,傲慢地绷着俊美的脸,像是无比精致的瓷娃娃似的,线条优美冷漠,皎好的肌肤在雪天的光线里显得格外冰清玉洁,他整好大衣,手放进兜里,不再搭理我,转身轻飘飘地吐出几句话:“我不管你是谁,但我得提醒你一点,这里是英国,不是你胡作非为的地盘,而且,离我远点!”
我靠着墙,t-iant-ian唇,望着他的身影,嗤笑道:“我不急,反正,我们还会见面的”
他是谁,我当天晚上就知道了。
做为新生,我参加了当地华人的聚会,同在伦敦留学的中国人都趁着开学的机会聚在一起开派对,地点正好就是他的私人城堡里。
我做为不速之客出现的很让他意外,可我还是笑容可掬地举着香槟来到他面前,从同学们的口中,我知道他叫骆宾,家世显赫,是某个英国贵族的后代,像这种私人城堡据说有好几座,难怪自己会被他吸引,谁能抵挡得了这位身份尊贵外貌唯美的女神式美男子?
我的眼光一向不差,这次更不例外。就是你了,我︱的︱爱︱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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