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 你想当洛杉磯的市长吗(1 / 2)
第55章你想当洛杉磯的市长吗(求订阅)
市长的秘书名叫斯宾塞,典型的盎撒人,年纪轻轻,就有著標誌性的地中海髮型,以及肥胖的身躯。
据他自己说,跟政坛失意后正满世界游玩的温斯顿邱吉尔,还有远房亲戚关係。
毕竟都是斯宾塞嘛。
是不是真的,弗兰克压根就不想探究,他连以后领导呆英帝国的邱吉尔都不感兴趣,更別说这种跟名人胡乱扯亲戚的秘书了。
这话说出来,就跟一个姓刘的中国人跳出来,说他是刘邦嫡系后代一样的可笑。
搞得谁家祖上不是名人似的。
“弗兰克·—我可以这么叫你吧?”
斯宾塞显得很客气。
毕竟第一次见面的西方人,通常都是称姓的,比如托纳多雷先生。
但这种过分的客气,就显得非常虚偽,以他市长秘书的地位,叫小弗兰克都没问题!
“当然可以。”
弗兰克很诚恳地回答道。
“弗兰克,我们注意到你最近的一些行为当然,我不是指你拍垃圾电影的行为,而是你洗钱的行为。”
斯宾塞笑道,“可能从明天开始,你就没法利用合伙企业的漏洞来合法洗钱了。”
弗兰克愣了一下:“为什么?”
合伙企业可是他的命根子!
是他起家的第一桶金。
什么狼仔骗局、电影、地皮,在眼下都得排在合伙企业的后面,
对方难道是要挖他的命根子?
看到眼前这个天才少年的表情,斯宾塞的脸上,露出了强大的自信。
他的自信,是一种轻蔑,一种对於下层百姓的不屑。
是建立在他身后市长权力基础上的蔑视。
“因为市政府將颁布法令,合伙企业的破產,將实行更严格的监管与审批,有些审批流程,甚至会推迟到三到五个月!”
在美利坚,合伙企业法属於高位法,不受县(郡)、市两级控制,修改是州议会的权力。
但县(郡)、市两级的掌权者,可以用各种手段,来限制破產程序的完成。
三、五个月后,黄菜都凉了!
弗兰克想了想,突然就笑了:“说吧,你想要什么?”
还是那句话,在美利坚,就没有美金不能解决的问题!
斯宾塞的身体,往后一靠,双手交叉握拳,冷冷说道:“查理局长要什么,我们就要什么!”
国税局洛杉磯分局的查理局长,跟市长没有半毛钱的关係,美利坚也没有什么当地代管,弗兰克明白,查理局长每年五十万美金的巨额赞助费,让所有的人眼红了!
再加上自己最近又搞了这么多事出来,对方就盯上了自己,想来身上狠咬一口!
美利坚的官员,尤其是市长,都是民选的,
也就是说,市长有著广泛的群眾基础,更是各大政治势力推出来的话事人。
像洛杉磯市这样的大型城市,市长手里的权力,是其他市无法比擬的。
“那你们能给我什么?”
弗兰克也不客气,直接反问道。
查理局长那五十万美元的赞助,是所有西西里家族的保命钱,也是弗兰克的保命钱。
国税局的实力摆在那儿,市长大人想要同样的赞助,那就得拿出诚意来。
要不然两片嘴唇一碰,就想要几十万美元,做梦去吧!
“我们能让你不坐牢。”
斯宾塞的脸上,依然写满了骄傲和不屑。
这是一场不对等的对话,也是一场权力和財富的对话。
政治的玩法,非常骯脏。
弗兰克崛起得太快,没有多少政治资源当后台,这也是斯宾塞瞧不起他的原因。
“就这样?”
弗兰克被气笑了,对方之前约他见面时,他还以为是对方想蹭自己在娱乐圈的热度呢,没想到居然是扑上来咬自己的肉!
“对,就这样!”
斯宾塞点了点头,脸上露出很遗憾的表情,“弗兰克,如果你不同意的话,那我们之间,也就没什么好聊的了。”
果然什么都没有。
弗兰克想了想,压制住自己的怒火:“每年两万美元的政治献金,不能再多,而且我们这些人出了事,或者惹上了麻烦,需要用到市长的人脉时,还请你们提供帮助。”
以市长的地位,还是值两万美元的。
弗兰克不会给自己惹麻烦,但也不会怕麻烦!
一个要五十万,一个只给两万。
斯宾塞猛地拍了一下桌子,站起身,瞪著弗兰克:“你信不信,我们今天就能通过行政命令,
让你一分钱都洗不成?”
真正厉害的人,都是喜怒不形於色的。
只有没有底牌的人,才会靠虚张声势,来恐嚇別人!
这句话,是《教父》里的经典台词,这部男人必看的电影,弗兰克看过很多遍,一眼就看出了斯宾塞的偽装,因此他並没有生气,而是笑眯眯地盯著对方。
直到一分钟后,他才缓缓说道:“对於你个人,我会给你一年五千美金的报酬,以后你想参加议员选举,或者是市长选举,我也会成为你最忠实的朋友!”
在销售领域,有条很经典的理论:给对方老板省十万块钱,都不如给採购经理一千块钱的回扣!
因为前者是老板的钱,后者,是自己的钱!
老板关我屁事啊!
听到五千美金这个数字,斯宾塞摸了摸自己没长毛的头顶,重新坐了下来,冷冷地说道:“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?我是收受贿赂的人吗?”
难道你不是吗?
弗兰克心中冷笑,脸上却一本正经地回答道:“我们是朋友,不是吗?斯宾塞,你有了我这个朋友,不管是什么样的麻烦,我们这些人,都能帮你解决。”
“我有了你这样的朋友,政府有什么变化,我们也能在第一时间得知。”
“我们都需要对方的友谊,你说呢?”
从斯宾塞摸禿头时,弗兰克就知道,对方动心了,只不过贪婪这两个字,驱使对方想要更多罢了。
“友谊?”
斯宾塞冷笑道,“我不需要你的友谊,你们这些社会的垃圾、美利坚的败类——”
他的声音突然停下来了,因为弗兰克的手里,正握著一把m1911手枪,黑洞洞的枪口,对准了他中间没长毛的脑袋!
“你———你想干嘛?”
斯宾塞有点慌了。
他这才想起,对方的背景並不乾净!
“子弹一秒钟內,就能撕破肌肉和头骨,据说击破头骨后,还会在后脑留下一个大窟窿。”
弗兰克把玩著m1911手枪,“这事,我听我手下的枪手说过,但我没有试过,其实我真的很想试一下,尤其是听到有人骂我时。”
他看向斯宾塞:“你说呢,我亲爱的朋友?”
“你———你別乱来,很多人知道我跟你见面,我的隨员还在楼下!”
斯宾塞的禿头上,淌出了汗水。
他確实害怕了。
出身富豪家庭的他,生来就是天之骄子,大学毕业后,更是直接进入政坛,跟在市长旁边混资歷!
从小到大养成的骄傲心理,让他不可能真的放下身段,跟弗兰克好好说话。
他是极度鄙夷对方的。
因为他的一个眾议员叔父曾经说过:“对於西西里家族的成员,你要用,但必须把他们当成狗,高兴了,赏块骨头,不高兴了,拿鞭子狠狠抽他们!”
但叔父没有告诉他,如果一个人拿出手枪,对准自己的脑袋,他该怎么办!
这也不能怪他那个老奸巨滑的叔父。
对方的意思,其实是用手段,而不是真的把家族成员当成狗!
表面上的尊重,还是要有的。
比如《教父》里面的政客,虽然还是把维托当恶狗,但表面上,都非常尊重维托。
“我想你误会了,我只是擦枪而已。”
弗兰克笑道,“当然,它如果不小心走火了,那也就只能怪自己倒霉。”
枪口一直没离开过斯宾塞的人头。
这让斯宾塞惊恐不已。
生怕这个少年一怒之下,开枪让自己大开脑洞!
“弗兰克,你还年轻,做事—別衝动,能不能把枪放下,我们好好聊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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