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节(2 / 2)

福伯愕然,“将军贸然进京,难道就只是为了……为了跟侯爷道个歉?”

“不可?”

福伯叹气,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没轻没重呢?“将军手握重兵,这样私自进京……”福伯没再往下说,他知道他也不必再往下说。

季北城不以为意

', '')('<!--<center>AD4</center>-->,“我对皇上忠心耿耿,日月可昭。更何况身正岂怕影子斜?福伯多虑了。”

福伯急了,提了声音,“将军,此时正值多事之秋,你无召入京,难免不会横生事端。更何况,你从侯府出去,万一被人瞧见,这……这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啊!

“滚进来!”沈璧将门开了个缝,恶狠狠地冲季北城吼了一嗓子,“自己想死,别拉上老子!”

季北城莞尔,朝福伯点头致谢。

福伯只能打心底希望这位季将军大人有大量,千万别跟他家侯爷计较。不然,他真担心沈璧有一天会在朝堂上孤立无援。

“今晚赶紧滚回西南,别连累本侯!”沈璧扔下这句话,进了内室。

季北城多年未来沈家,不过沈璧的喜好,乃至室内陈设的风格倒是一如从前,几乎没变。他轻车熟路地来到书房,刚挑起珠帘,一本古卷就糊到脸上。

“不许踏入书房,不许发出声响!”

——连说过的话都一如从前。

季北城收回踏出的一只脚,隔着珠帘,席地而坐,“我第二次来你家,你也是这么说的,几乎一字不差!”

他虽打量着四壁,却忍能感觉到沈璧甩过来的眼刀,认输住口,“我不说话!”

沈璧收回眼刀,继续埋首案牍。

他大多数时候都像一只支着毛,随时准备进攻的猫,唯有认真去做一件事时,全身上下尖而密集的刺才会悉数被收起来。

比如此刻。

他就像极了午后躲在密集的枝叶间,酣然入睡的懒猫。

季北城突然很想变成书桌上的那本古卷,想知道他的眼睛里,此时此刻流露着怎样的光芒——那个天真无邪,眼底仿佛盛着世间最纯粹的沈璧,他只在他们初次相遇时见过一次。

时隔三年,他第二次去沈家时,沈璧已经七岁了。

季北城一眼就认出了他,可沈璧已经不记得他了。

一个七岁的孩子,看他的眼神可以用憎恨来形容,他不知道那三年里,沈璧经历了什么,为何眼中的纯真荡然无存,只留下压抑的仇恨、痛苦和绝望。

起初,他只是单纯的以为沈夫人的过世,给了他太大的打击。但后来他才察觉,事情远他以为的没有那么简单。

季北城十分聪慧,自幼便熟读兵书,排兵布阵更是天赋异禀,十分得沈秋泓喜爱,所以常会去沈府小住。

那年夏天,天气异常炎热。

季北城到达沈府时,已是正午。烈日将整个大地照的明晃晃一片,人在太阳下没走几步,就已汗流浃背。

路经沈府花园时,他看到树下一个约七八岁的孩子正在打拳。他身材瘦弱,打出的拳头绵软无力,却一遍又一遍地练习,不知疲倦。

季北城停下脚步,询问沈家仆人,“那是沈璧?”

仆人恭敬的点头,“回季公子,正是我家小少爷。”

“小少爷?”季北城不明白,沈秋泓是侯爵,嫡子不应以世子称呼么?为何却叫沈璧少爷?

仆人道:“这……是侯爷的意思。”

他彼时也不过十岁,尚不能明白大人的思虑,便没当回事。“如此炎热的天气,你家少爷为何还在练拳?”

仆人似乎不想多言,“这也是侯爷的意思。季公子,侯爷已等候多时了,我们走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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